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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大玩三角避稅 國稅局:補稅並加送刑責
近來有不肖仲介業者慫恿民眾利用不當安排,將不動產先行移轉給第三者,然後再轉回給子女,用這種手法規避贈與稅,不過,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這些投機取巧的行為被查獲後,除了被補稅處罰外,還有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請三思。

據了解,國稅局最近查獲到一名納稅人曾在九十四年間聽信仲介業者讒言建議,將他名下價值約新台幣一千九百餘萬元的土地、房屋,假裝買賣登記給他的朋友,事隔八個月後,再移轉給該納稅人的女兒規避繳納鉅額贈與稅,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國稅局並不是省油的燈,經過深入調查後這不欲人知的三角移轉財產規避稅伎倆馬上破功,除了補徵贈與稅外,並處以罰鍰。

國稅局指出,民眾類似運用這種三角移轉不當方式,將財產移轉給親屬,被查獲確定屬於贈與,除補徵贈與稅外,還要被處所漏稅額一倍至三倍的罰鍰。另外,如果有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還會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移送法院追究刑責,如果同行教唆或幫助者為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代書等,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項規定,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國稅局貼心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利用不正當方法移轉財產,藉以規避贈與稅,如果有這些情事趁東窗未發,應改趕快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各款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贈與稅,以免被查獲後除補繳稅款外,還要被處罰鍰,甚至追究刑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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